《黄帝内针》一书从传承、法理讲起,再讲规范,表明了学习内针一条清晰的路径:传承才有力量,法理不可动摇,规范不变应万变。
传承,是时间的价值,是文化的积淀,是来自大地母亲的力量,是天道、规律的认知与信印传承,如果没有传承,很难走远。
法理要明,不离阴阳,不离三才,处处阴阳,处处三才。三焦与经络互参,同气相求。杨师讲:参透了简,得其深广。
规范就是具体操作规则,看似相对简单,实则真义深远。表现的是术,隐藏的是道,是术与道的关系。如果仅仅看重术,忘了身后的道道,把穴位功能化,则可能成为条条框框,一不小心则误入他途,有违内针本来。
法理源头:《内经》中的表述,“故善用针者,从阴引阳,从阳引阴,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”;“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,定其血气,各守其乡。”《伤寒论》:“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,随证治之”;《道德经》: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”;“病为本,工为标,标本不得,邪气不服。”
总则:上病下治(上证下取),下病上治(下证上取);左病右治,右病左治;同气相求;阴阳倒换求。上下左右是定格,左右是定中之定,是大规范、大原则,不能违背。上下相对,可以商量,根据需要也可以选取。
“”规范:
“6”:指三阴经、三阳经,包括任督二脉;
“3”:指三焦(三才)同气。把身体各部位划分成上、中、下三焦,三焦对应同气。头、手、足、鸠尾穴以上都属于上焦,肘部区域、膝盖区域、鸠尾穴以下到神阙穴之间区域属于中焦,手臂根部、大腿根部、神阙穴以下身躯属于下焦。这样身体任何部位都能对应到手、足部位,并根据肘、膝以上不施针的禁令,通过直接对应或阴阳倒换,都可以在肘、膝以下找到同气点进行施针。六经为三阴经、三阳经,其实也是二个“3”。“”规范也就是“”规范。
“2”:指阴阳。即上对下,左对右,表对里,前对后。即上证下取,下证上取,左证右取,右证左取,前证后取,后证前取,里证表取。表对里,常用于经络之间表里关系,如太阳经与少阴经是表里关系,少阳经与阙阴经是表里关系,阳明经与太阴经是表里关系,表里是一对阴阳。实际上,内针是通过表面用针,解决里面的问题,属于里证表取,实在是阴阳关系、从阳引阴的最好体现。
“1”:指阿是穴、针对点、施针处。引伸开来,甚至可以是实施术的针对点,包括刮痧、灸,等等,内针的理法应该是一样的。从其最新表述看,以前是理法方针,现在叫理法方术,都是一种工具、一种方便,就像用针、以指代针、用笔代针等等,效果不会有影响。至于有没有选择阿是穴,效果也一样,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,好比高速路上开Km/h还是开Km/h,对于整个路程来说,来去不是很大。
明了理法,规范于胸,从实际操作层面,作为新手,我感觉把握的重点是:证在何处,触及何经,同气相求,执两用中,感而遂通。
以自己曾经尝试的第一例耳鸣为例。证在左侧,主要触及少阳经,属于上焦,左证右取,选右手,也是上病下治;经络同气,选中渚穴;耳与中渚穴可以理解为两端,点按一端,感觉另一端,就是执两;如何启中、用中、调中,我们不管,也管不了,应用规律就行;感而遂通,则让自己感觉一下患处的变化。反正晚上自己指针点按了一下,当时耳鸣声音变轻了,第二天醒来耳鸣就完全好了。
当然,耳部还涉及阳明经、太阳经,如果效果不明显还需要继续随证治之,道理一样。
杨师讲,应用内针理法,能解决一个问题,就能作用于所有问题。也就是说,只要有证,酸、麻、胀、痛、痒、热、寒、二便异常、饮食异常、呼吸异常、睡眠异常等等,都可以发生作用。
五脏六腑皆虚位,六气运行方真机。杨师讲走出脏腑、走出疾病、走出穴位应该就是这个道理。因为,证处下面是经络,经络中有气在运行,随证治之,同气相求,执两用中,感而遂通。
触动了阴阳,就一定有变化,需要自己去感知。当然,医者需要引导患者去感知,缺少了感知,就像少了一味心药,就没那么纯真,会打了折扣。
规则简单,内涵很深。不断实践、领悟,慢慢就会掌握。如果太复杂,“人人知医,天下少病”则难也。
.12.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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